本次由鳴嵐國際智識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運動品牌亞瑟士,於2010台北國際書展,捐贈泰源國中棒球隊,書本、球鞋以及棒球之「夢想跑鞋,給孩子向前奔跑的力量」活動,本聯盟除對於主辦單位,能從「弱勢關懷」出發,結合文化、運動以及社會關懷,深感認同外;同時也對於能參與本次活動深感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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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凍未條行動聯盟於2010年1月3日下午,於立法院群賢樓九樓會議室舉辦『第一次振興棒運研討會』。
會議主持人由立法委員黃志雄與名球評瘦菊子老師共同擔任;與會者如下:國立體育大學教練研究所彭台臨教授、法務部俞秀端主任檢察官、紀政老師、中華民國學生棒球聯盟李仁德秘書長、中華職棒大聯盟李文彬秘書長,作家詹偉雄先生、旅外球員黃志龍及U.S.Giant 經紀公司台灣部主任劉國紀先生、政治大學新聞系劉昌德教授、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蔡瑞麟律師、前興農牛球員曾華偉、前兄弟象球員劉裕安、台灣師範大學運動管理系林伯修教授、知名球評林言熹先生、體委會運動競技處吳俊哲處長等。
感謝以上各位先進,於百忙之中,撥空出席『第一次振興棒運研討會』,給予我們諸多建議及指教,當然,我們也十分感謝以個人身分前來與會的球迷,您所給予地每個意見,對我們來說都非常寶貴,期待各位繼續在推動棒球改革的路上,繼續支持並給予關注。
而我們在此次研討會結束後,將會持續推動運動環境的改革,並持續關注《振興棒球運動專案執行計畫》的各項執行,為國內廣大關心棒球發展的國民,代為監督各相關單位,我們並將計劃籌備為正式組織,為台灣運動發展盡一份力量。
《連絡我們》
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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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象隊前球員、現任教練馮勝賢:
近來發生在職棒的問題,只是表象,問題還是從基層棒球開始的。重要的還是在基層棒球的普及。
基層棒球的普及從球隊跟球場開始:
一、球隊數量不應過度重視,否則可能只是曇花一現。應配合簡易球場的興建,儘可能讓球隊有足夠的球場可以使用。
二、球隊的組成應不限於校隊,從親子棒球結合家庭教育,到以班級或系為單位的組成都是應該去倡導的。
三、在賽制的部份,贊成未來走向地區性聯盟的賽制,同時應放注更多心力在乙組的比賽,乙組也是棒球基層很重要的來源,這點同時也可以呼應前述的球隊的組成不限於專業校隊。
◎前統一獅隊球員、總教練,現台北縣成棒隊總教練謝長亨:
振興國球的兩大關鍵,在於增加國人對棒球的參與感,以及使更多人才可以留在球場上。
壹:增加國人對棒球的參與感
一項運動要興盛,全民的參與不可或缺,也才會引起重視,產生榮譽感。棒球並非只限於專業人士,在幾個棒球強盛的國家,無論男女老幼都能充分享受這項運動所帶來的樂趣,並且將棒球視為生活的一部份。唯有營造喜歡棒球的氛圍及參與棒球的機會,無論街頭巷尾隊、社區比賽、學生社團乃至於專業度更高的比賽都一樣可貴。重點就是讓一般民眾可以喜歡棒球、參與棒球,進而享受棒球相關活動所帶來的生活樂趣﹝如國際賽、職棒比賽、甲組成棒)。
貳:讓人才留在球場上
把人才留在球場上也很重要,選手離開棒球界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家庭因素、生涯規劃、不符戰力或者受傷,當然,這幾年來還有許多是因為不名譽的原因而失去舞台,嚴重地損耗了國家辛辛苦苦培育出來的棒球人才。我們想要讓更多的好選手可以留在球場上,除了改善硬體環境、健全制度以及待遇外,應讓更多有天分的年輕人願意從事棒球這項活動,更必須在養成階段灌輸正確的價值觀,如果他們長大以後有機會成為成棒甚至是職棒的選手,才懂得愛惜羽毛—打棒球不是只為了得冠軍出國比賽,也不是給不喜歡唸書的孩子從事的活動,小選手更不能除了打球,什麼都不會。除了基本的學業要求、第二專長以及良好的休閒生活習慣,品德操守更需要嚴格的要求,無論是教練或者家長,都不能置身事外。
參:讓偏遠地區的小朋友不用離鄉背井也有球可以打
最後,附帶一提的是,從過去到現在,一直有相當優秀的選手來自台灣的偏遠地區,但是可能還有許多一樣很有天分的年輕人,因為缺乏資源而不得不放棄棒球。讓偏遠地區的小朋友不用離鄉背井也有球可以打,等同於開發新的資源,對於把好的人才留在棒球場上一樣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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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凍未條行動聯盟於2010年1月3日下午,於立法院群賢樓九樓會議室舉辦『振興棒運研討會』,該會議由立法委員黃志雄與名球評瘦菊子老師共同主持;與會者包括國立體育大學教練研究所彭台臨教授、法務部俞秀端主任檢察官、紀政老師、中華民國學生棒球聯盟李仁德秘書長、中華職棒大聯盟李文彬秘書長,作家詹偉雄先生、旅外球員黃志龍及U.S.Giant 經紀公司台灣部主任劉國紀先生、政治大學新聞系劉昌德教授、中華職棒球員工會蔡瑞麟律師、前興農牛球員曾華偉、前兄弟象球員劉裕安、台灣師範大學運動管理系林伯修教授、知名球評林言熹先生、體委會運動競技處吳俊哲處長等。
黃志雄委員表示振興棒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他特別強調,振興棒球並不是救中華職棒,而是關心我們的整個基層棒球。另外,黃委員亦強調運動員應要自重、自律、自愛、自尊。
國立體育大學教練研究所彭台臨教授認為,台灣教育文化長期的扭曲,形成對自己的詛咒,體育界打假球已經爛到根,運動不是只有競技場上的技術,而是品德與知識的累積在競技場上爆發。因此,只有先重品德,才會有好的環境。另外,他亦表示台灣極度在意少棒比賽的勝敗,是很奇怪的現象,少棒是享受棒球的時刻,需要的只是快樂的打球。
法務部俞秀端主任檢察官以個人身份與會,她表示棒球是我們全民的,並不是只有職棒,法務部將配合體委會與球團,進行預防工作,亦請各地地檢署配合球團做防治宣導,不定期跟球員座談。她也表示簽賭不等於打假球,兩者也應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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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會議性質,係屬於將前幾次專案工作小組所得共識、結論以及執行方法,經整理彙整後向馬總統作簡報並提出修正意見,因此於結論上言,和前些會議結論(註一)並無甚大差異。而馬總統也表示,這次的會議只是個開始、不會是終點,未來還會持續的進行振興棒球相關會議以及執行,體委會也表示會繼續依本次系列會議之模式,成立「振興棒球發展小組」,包含政府各部門、聯盟、棒協、球員工會以及球迷代表,都會持續的參與。
身為參與一系列全部會議的代表,我們了解到政府在其推動政策計畫跟執行上,有其期程以及法令上的限制,雖然對於這次的專案執行計畫,仍感到有許多可以改善跟補強的不足之處,但並不因此抹煞相關部門的付出與用心,並給予鼓勵跟肯定;但同時,我們也會持續的提出建議、監督跟參與,也將於2010年1月3號下午一點到六點,假立法院群賢樓九樓會議室,舉辦「振興棒運研討會」(註二),除讓各界人士對於振興棒運的執行計畫予以回應外,並邀請政府相關部門人員,針對執行計畫的始末、預期成效,做互動式的解釋跟回應。此後,也會以成立正式組織的方式,持續付出跟努力。
同時於本次會中,也強烈要求跟提醒政府以下事項:
一、政府應正視棒球產業環境中,勞資雙方的不對等,基於保障從業人員憲法上工作權,積極扶植球員工會,並要求建立合乎法律要求的仲裁制度,讓產業內的規範,可以由當事人間協調、處理。而這點也獲得政府正面回應。
二、政府給予職棒聯盟、球團相關優惠政策的同時,應以行政契約的方式訂立但書,要求聯盟跟球團針對球員以及球迷權益之相關措施,予以落實。政府表示,會更積極、監督聯盟跟球團,限期作為。
三、準備好接手企業,不要讓某些職棒球團「挾天子以令諸侯」,阻礙棒運改革。而從政府相關新聞,如體委會戴主委於十月底時之公開發言,即可知對此已有備案,球迷毋須擔心。
四、針對體育乃至教育文化層面,從運動課程的正常化,以及單項運動的普及化以及精英化之配套出發,應檢討(一)體育專業科班的存在必要性跟數量;(二)一般學生受教過程中,體育課程長期的被排擠跟打壓;(三)全國各級學校運動場館,正在逐漸減少之問題。
五、法務部應階段性執行、並朝向「跨轄區、部會全國專案小組」,以此為目標防止賭博進入球場,無論是職業、業餘或三級棒球。
而針對近來職業球團跟球員間相關契約爭議,我們有以下聲明(註三):
「身為球迷,我們可以知道很多事,也可以什麼都不知道。但是聯盟跟球團要知道,球迷最在乎的是一場好比賽,跟場上的好球員。不管球員在那個聯盟、職業、業餘或三級棒球,或是在哪支球隊穿著什麼樣的球衣。讓球員有個好環境可以打場好比賽,這是球迷最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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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認出席名單:
(一)黃志雄立委:
將擔任本次研討會主持人。
(二)蔡煌瑯立委:
將擔任本次研討會主持人。
(三)球評瘦橘子:
將擔任本次研討會主持人。
(四)學生棒球聯盟秘書長李仁德:
將會從學生棒球的教育層面出發,並會代為邀請運動傷害防護專業人員,分享講解運動傷害防護相關知識。
(五)作家詹偉雄:
會從文學以及運動的結合,講解運動文化的形成。
(六)黃志龍以及其經紀人劉國紀:
比較國內外球隊訓練,以及運動經紀制度、運動經紀人跟球員之間的互動。
(七)前兄弟象球員劉裕安:
將列席參與本次活動。
(八)球員工會代表:
工會理事、前興農牛球員曾華偉;工會秘書康小姐。(12/31確認與會)
(九)兄弟象隊教練馮勝賢:
本人不克出席,但會請代表代為發言。
(十)球評林言熹:
將列席參與本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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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組最新補充資料:
http://webhd.xuite.net/_oops/baseballalive/rye
2.「中職規章」相片版:
http://baseballalive.pixnet.net/album/set/1576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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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明本次會議由朱立倫副院長召開,與會代表包含內政部次長、警政署長、教育部次長暨司長、法務部次長、財政部次長…等多位跨部會首長,會議中主要針對需要跨部會、跨院做成決議之事項(註一)為裁示,若有修法需要並由行政院提出修正或立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核。其餘單一部會(即體委會)可為裁示之事項,則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前,由體委會召集「球迷代表」、「工會代表」、職棒聯盟以及棒協修訂並陳交行政院,由行政院呈至總統府。(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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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十二月七號《註一》、十五號、十六號三次振興棒球專案小組會議,行政院
各部會以及聯盟、棒協、球員工會還有球迷代表預計於禮拜五提出「具體執行方案」予
體委會,並於下週二下午四時於行政院由行政院朱副院長召開包含各部會首長、各方代
表的專案會議,做成具體決策並於十二月二十八呈交馬總統。
作為與會代表參與三次分別針對學生棒球、社會甲組棒球、職業棒球召開的小組會
議,之中雖然部分單位仍然囿限於自身權責,而對於改革方案並無法立即作成決定或肯
諾,但整體而言,猶以副院長、體委會以及球員工會為例,在部分事項上的確有展現行
政應有的決斷跟積極作為,而聯盟部分李秘書長於第三次會議也直言承諾,聯盟將會展
現積極作為,要求球團財務透明、建立符合法制的仲裁制度、與工會共同推動勞資協議
,並要求落實屬地主義以符其作為職棒環境管制者的身分。而法務部於第三次會議,也
表示將會和聯盟、警政署、體委會乃至球員工會,建立起更積極、突破性的平台,望能
達到「防範於未然」的效果。
而三次會議中,作為球迷代表也樂見球員工會在二十年來,首次大膽提出現狀弊端
以及改革建議,了解並實踐自身在整體棒球環境的身分,也期待政府、聯盟能夠持續協
助球員工會的茁壯,以突破過去長達二十年勞資不平等的狀況。同時更希望相關單位能
確實履行會議結論以及具有建設性的建議,而我們也承諾將持續以球迷身分追蹤、觀察
整體棒球乃至運動環境的改善跟落實。
以下是針對第二次跟第三次會議,簡單的會議內容摘錄《註二》,而若有球迷願意
參與球迷代表的專案提出以及討論、研究《註三》,也歡迎透過本文尾所附的聯絡方式
和【球迷凍未條行動聯盟】連絡。
◎第二次振興棒球專案小組會議《註六》
一、第一次會議紀錄以及工作報告:
(一)體委會部分請參酌《註一》網址。
(二)教育部部份針對第一次會議主席裁示部分,做出以下回應《註四》:
1、針對棒球隊倍數成長:
修正「促進優質學生棒球運動方案」使民國一零一年隊數倍增至一六三四隊,並將
所需經費由四億五千萬提高至七億七千萬,並邀集縣市教育局處長協助辦理。
2、專技教練部份:
針對專任運動教練(即專技教練於教育人事法令之用語)之進修、任用以及研習提
出具體落實方案以及經費需求。
3、賽制整合部分:
已納入教育部正擬定中之「我國各級學校實施運動聯賽之效益評估與發展策略」,
預計於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完成報告。《註五》
4、器材設施以及經費部分:
場地部份每年補助新建五個簡易棒球場(每座以補助三百萬計)、修整二十個棒球
運動場地(每座以補助五十萬計),預計四年將投入一億元;而也將常態性挹注各級學
校棒球隊參與聯賽及年度培訓經費。
二、會議議程討論
(一)棒協代表發言:
1、職棒球員退役後打業餘棒球不能是常態。
2、賽制部份會做研究跟討論。
3、涉賭處理與聯盟同調。
(二)工會代表發言:
1、社會甲組隊數不足。
2、社會甲組球隊的訓練、集訓方式須和職棒球隊有所區別。
(三)主席補充:
1、大專甲組十五隊、社甲本來兩隊(加上城市隊共六隊)、職業四隊的狀況不足
以成為金字塔六級棒球發展。
2、只要有一人涉賭即停止對該社甲球隊每年一千萬的補助。
(四)球迷代表:
有關退役職業球員不能打社會甲組球隊,可以由「各球隊自行決定」是否錄用,但
不宜由「具有公權力色彩的棒協為統一規定」,有限制人民工作權之虞。而社甲的發展
,也可以帶給職棒良性競爭。
(五)聯盟代表:
企業贊助社會甲組的現況解說。
(六)工會代表:
1、補充役與替代役的現況似乎沒有落實照顧與培訓,由聯盟負責是否恰當?
2、保留條款限制代訓球員尋找工作一年是否恰當?且合庫跟台電每年名額有限。
3、主席的涉賭停止補助應區分涉案時點以及現所屬球隊是否知情。
(七)球迷代表:
1、代訓是否落實更為重要。
2、代訓是國家跟民間的行政契約,公權力應該適當介入、監督。
3、選秀的限制在國外都有配套措施,尤其對球員的保障應作為限制的前提。
(八)體委會:
1、承諾會督促聯盟,而本來在二零零七年就不應該有代訓球員。承認過去五年等
於是讓代訓制度美意白費。
2、代訓制度是當時的救急作法,也會督促二軍的落實,也在研擬相關報告。
三、主席裁示:
(一)絕不錄用涉賭球員,社甲標準應較職業更高,而停止補助的方案會落實貫徹。
(二)退役職棒球員部份請棒協提出因應方案。
(三)替代役(代訓)球員會更積極去監督落實,也是過渡方案。
◎第三次振興棒球專案小組會議
一、針對職棒財務面
(一)球迷代表:
建議先由聯盟就所面臨困境發言。
(二)聯盟代表《註六》:
1、防賭優先。
2、各球團都有相當之虧損,由兄弟的兩千萬到辣妞的一億;而各球團做為企業的
宣傳有其成本上限。
3、希望國家支援的方式:
(1)國營事業購買門票跟廣告贊助。
(2)租稅優惠。
4、收入主要來自於門票、廣告跟轉播權利金,很少三者同時良好。
(三)球迷代表
1、支持檢調不惜動搖棒球根本也要查辦到底,是一貫立場。
2、要求國家支援:
(1)概念等同於企業紓困,企業要求紓困前提是必須財務透明化受公開檢驗。而
過往多重檢驗有關於球團是否虧損,其可信度值得質疑。
(2)租稅優惠要專款專用結合屬地主義,用在公益性事項例如球場興繕、特定對
象補助扶植、球場周邊交通跟消費環境,才能面對租稅公平的挑戰。而這前提是職業運
動有其公益、大眾性以及營利、私人性的雙面性存在。
(四)工會代表《註七》:
1、地下市場資金的合法化跟地上化,尤其是運彩的部份。
2、除弊跟興利,包括執行業務所得、退休金信託提撥跟涉賭時回到球團。
(五)聯盟代表:
1、承諾會要求球團財務透明化。
2、租稅優惠部分包括:
(1)國營企業。
(2)門票抵減綜合所得稅跟營業稅(列舉扣除額)。
(3)落日條款。
(六)賦稅署代表:
1、租稅減免的合理性確實需建立在公益目的跟租稅公平的考量。
2、一向都鼓勵國內運動,但目前是就教育、文化、運動整體支出作扣除額的提高
,而無法針對單項運動。
3、執行業務所得須屬於專業技能。
(1)球迷代表回應:
法院判決認定職業球員屬專業技能。
(2)工會代表回應:
模特兒現也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七)主席裁示:
1、請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方案,而由賦稅署及其他主管機關於下次會議就是否、如
何可行作出決定,避免如同之前會議懸而不決。
2、一定強烈要求球團的財務透明。
(八)相關國營事業:
1、一直都有持續在扶植國內運動。
2、虧損跟社會責任中去做折衷。
3、無法針對單項運動去特定補助,補助經費分散在各城市作為敦親睦鄰經費,以
專案方式核准。
(九)副院長代表:
1、國公營企業的贊助難處在於會有挖東牆補西牆,還有排他性的平等爭議。
2、宜透過屬地主義結合地方政府、在地企業,去使用企業在各地的敦親睦鄰預算
,同時也需要球團的主動跟自立經營屬地。
(十)球迷代表:
1、認同地方政府跟在地企業結合屬地主義。
2、補助可以是行政契約,進而要求補助對象為一定作為,例如地方回饋。
二、針對職棒法律面(經球迷代表提出動議先討論法律面問題):
(一)聯盟代表:
1、希望透過提高刑責來達成嚇阻。
2、民間期待的作為和法律專業間的落差。
(二)法務部代表:
1、賭博難以根除且不等於放水。
2、現跟警政署持續在進行肅清賭博專案。
3、不法所得查扣前例曾經高達幾十億。
4、目前簽賭有專組檢察官,但分案是透過電腦分案。
5、最終刑度是由法官而非檢方決定。
6、現已有溝通平台小組會議,並將會納入工會。
(三)工會代表:
常態分案有其窘境,由板檢跟南檢的牽連案件處理可看出。
(四)球迷代表:
1、職業運動有其雙面性跟衝突性:
(1)雙面性如前述。
(2)衝突性:
如果排除其公益、大眾性格,放水案件其實侵害法益性本身並不大;但若考量其公
益、大眾性格,則現行刑法似乎沒有可以適用的專章。
2、一方面除了嚇阻外,應加強球員保障包括專任運動教練等給予其道德誘因。
3、民事方面,贊同辣妞追討賠償的作法,並認為未來應納入契約中並(半)強制
球團於判決確定後向球員追討,因為球團的追討同時也肩負著球迷的消費。
4、現行聯盟仲裁制度是不合仲裁法要求,若能落實仲裁制度,將可以使得球團與
球員契約處理上更為確實、明快,避免到底是莫再提還是戰力外的疑竇。
(五)副院長代表:
政府的決心要展現,要有窮盡一切合法手段的作為,不要再侷限於各自的權責。
(六)工會代表:
1、放水是環境結構性、供需的問題。
2、正視工會可以扮演的角色跟地位。
(七)體委會:
1、運彩條例二十一條第一款已經將要實行。
2、建立平台作為啟動偵查前的防治機制。
3、會主動協助法務部向業餘以及基層進行防賭。
三、針對職棒制度面《註八》:
(一)球迷代表:
1、由於職棒的雙面性以及類似壟斷的聯合市場,政府應作為市場的管制者以及保
護生產者的工作權適當介入。
2、聯盟應體認自己作為職棒環境的管制者跟監督者的角色,不應該隨著球團起舞
,應提供的是原則性、一般性的規範跟方針,球團各自的經營特色無須為其考量。
3、政府介入方式包括行政契約、公權力委託或是官股甚至是立法等等,都可以給
4、國外的仲裁制度跟工會的扶植都有國家力量的進入。
5、工會做為職業運動制度內部行程的推動角色應受重視。
6、若聯盟仍不思改革,請體委會考慮新聯盟的成立跟進場扶植。
(二)工會代表:
旅外歸國的訓練場地問題,將會和體委會以及棒協討論。
四、主席裁示:
(一)球員所得將會積極推動成為執行業務所得,並成立強制信託、以及涉賭時視
為贈與稅等推動。
(二)國營企業行有餘力時鼓勵門票購買以及廣告贊助,並要求球團主動積極屬地
並結合地方企業、政府,爭取支援挹注。租稅優惠的部份也會考慮其公益性。
(三)聯盟、球團應在契約中加入涉賭懲罰性索賠以及加強內部管理。
(四)聯盟要趕快建立仲裁制度。
(五)法務部跟警政署進一步研究積極性跟突破性的防賭方案。
(六)聯盟要盡快落實球員相關權益保障以及契約相關制度。
(七)政府公權力會適時、適當協助。
《註一》
關於第一次會議可以參考:
http://baseballalive.pixnet.net/blog/post/2770048(球迷版本)
http://www.mediafire.com/?mygm3ydmwtz(體委會含部份開會用資料)
《註二》
關於第二、三次會議議程可以參考下列網址,而之後有官方會議紀錄版本也都會持續分
享:
http://baseballalive.pixnet.net/blog/post/2925787
《註三》
以下附上目前可供電子分享的研究資料,共約70MB壓縮檔,書面部份會壓縮或文書處理
後持續分享:
http://www.mediafire.com/?w5yzoyjuimg
http://www.mediafire.com/?mygm3ydmwtz
《註四》
本部份教育部所提方案內容,將透過現有紙本掃描後上傳分享。
《註五》
經與會者翻閱後,係針對籃、棒、壘、排、足球五項運動所作之報告,並參酌美國NC
AA的制度所訂立之計畫。
《註六》
此部份聯盟後來有提出書面,一樣於電子化後將會分享。
《註七》
此部份工會有提出書面,一樣於電子化後將會分享。
《註八》
這部份由於較屬於聯盟內部事宜,會議中僅係點出聯盟應該立於超然的監督者立場,並
要有積極作為帶動棒運發展。而聯盟代表對此也積極、正面回應。此外的討論將由職棒
相關單位共同研擬跟討論。
《連絡我們》
部落格: http://baseballalive.pixnet.net/blog
信箱: basebaLLLivetbaa@gmail.com
聯絡處傳真:02-27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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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自從「上街頭、救棒球」之後…
在十一月二十九的「上街頭、救棒球」遊行之後,當局立即的回應並在十二月一日於總統府由馬英九總統召開「棒球國是座談會」(註一);緊接著依據會後裁示於十二月四日,於體委會由朱立倫副院長召開「振興棒運專案小組」球迷代表部分的談話會(註二),而第一次專案小組的正式會議亦於今日(七日)完成。
緊接著預計仍然有兩次專案小組的正式會議,預計於下週二(十五)跟周三召開(十六),議題分別是針對社會棒球跟職業棒球(區分財務、法律跟制度);而【球迷凍未條行動聯盟】也會於十二月十二日早上九點舉辦「12120900球迷開講」全國球迷代表大會(註三),冀於最後兩次的會議之前能凝聚最多的聲音。
貳、振興棒球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議程
(壹)時間:九十八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一)上午十時
(貳)地點:行政院第四會議室
(參)主持人:朱副院長立倫
(肆)討論議題(以學生棒球為主)
一、選手養成問題
二、教練專業度
三、賽制問題
四、場地問題
五、器材設施問題
六、各組織資源整合問題
七、其他
(伍)與會代表:
一、球迷代表:余宗鳴、吳瑞立;
二、行政院各部會:體委會、教育部;
三、職棒:趙會長、李秘書長;
四、工會代表:葉理事長、蔡律師;
五、棒協代表:龔副秘書長
參、各方代表會議陳述簡述(註四):
(壹)教育部、體委會:
基本上報告目前接下去四年四點五億的優質學生棒球計畫(註五),「小學玩棒球、國中學棒球、高中打棒球、大學愛棒球」的計畫,而體委會也補充了目前在棒球經費方面已經從不到千萬之譜拉升到了上億元。而也確定首要目標是「基層棒球運動的普及化」。
(貳)球迷代表(註六):
一、詢問有關棒協、教育部(含學生棒聯)以及體委會的分工;
二、有關目前如此多全國性盃賽的質疑以及討論。
(參)棒協:
一、不是每個球隊都有能力負擔比賽經費;
二、盃賽是為了選拔國手(有年齡跟賽制考量);
三、學生球員的比賽不應該在上課期間舉辦。
(肆)聯盟:
一、基層棒球族群的普及化才是重點。
二、現行三級盃賽沒有完善的紀錄,自然沒辦法從紀錄去選人,必須每次透過比賽去拉人當國手,而這點聯盟也有派人協助建立。
三、學校作為基層棒球發展核心,校長很多時候決定了發展,但是現狀球隊因為經費還有訓練的關係,像是跟學校是獨立分開的。
(伍)球迷代表:
球隊經費問題來自於動不動就全國比賽,而且還有木棒的問題。
一、賽制問題:
應該以地區聯賽為主搭配地區錦標賽,加上一個代表性全國賽事(可以參考NCAA的相關賽制設計)。賽制問題的改善也可以改變教練過度操用選手問題。而分級參加國際賽也應該用在三級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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